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标准化体系和管理体制开始形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之前,我国的标准主要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多由政府主导制定,侧重于保基本、保安全,制定周期较长,得益于团体标准具备内容多样化、质量异质化、创新化等特点,便衍生出了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的出现和地位 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团体成员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最新版本修订通过,在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法律体系,赋予其不可撼动的法律地位。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再次强调“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 2022年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了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十条意见,再次明确了发展团体标准的重要意义。 团体标准的主要作用目的 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由于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主导,制定周期短,侧重于提供竞争力,可及时满足市场现实需求、弥补市场空缺,起到督促的作用。团体标准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简政放权背景下标准化体制改革,与国际接轨的必然产物。可以这样说,团体标准的出现是中国标准化发展史上的一种创新。 参与团体标准对企业的意义 制定团体标准可规范企业按照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转型升级,有效引领创新驱动,促进行业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对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具有极大的意义。 有利于企业的市场宣传,提升竞争力。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应当实施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鼓励团体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行业门槛,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行为规范以及发展方向。所以团体标准具有公开性、话题性和权威性的优势,更易获得市场认可,提升参与的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有效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一项新的具有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团体标准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在众多企业中进行推广,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向实际产品的转化,让消费者更快速享受到更先进的产品。国家相关政策也多次指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将专利等科技成果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降低垄断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标准化法》规定,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行业协会制定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有助于降低少数企业垄断对市场的负面作用,促进行业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增加各贸易方互认的程度。团体标准使交易更加透明,在对外贸易时优势极为突出,买卖双方可依据标准签订合同,从而减少了交易的不明确性,减轻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最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除此之外,《标准化法》规定团体标准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因此,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可以提高本行业企业产品的安全性,进一步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团体标准的管理体制和转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同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鼓励转化为国家标准。 总之,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国内贸易的通行证,标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现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发起《即食益生菌食品》、《破壁灵芝孢子粉》、《植物肽》等多个团体标准,并通过多方论证程序,现已成功完成标准立项,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联系电话 :010-6894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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